2023台州市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浙江建设股票资讯官网
2023年度台州市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
2023-06-08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2023-06-19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
2023-07-03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范围
全市各种所有制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从事
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技术管理
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可评审专业
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自评分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高级技能人才申报
1.获得相关职业(工 种 )高 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
满 2年
,可 申报相应系列助理级职称评审。
2.获得相关职业 (工 种 )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
满 3年
,可 申报相应系列中级职称评审。
3.获得相关职业 (工 种 )高 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
满 4年
,可 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
4.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可 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自评分申报
因降低论文著作项和专利项分值后,评分表总分由150分 降为 140分,故自评申报的规定分值相
应由105分 调整至 100分。
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报必备要求,并纳入评审指标体系。
2018年度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
,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不少于12学时。
一般公需科目要求2021—2023年度累计不得少于54学时,其中2023年度不得少于18学时。
申报人员2019—2022年度继续教育情况必须通过省平台上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扫描件
(2019—2022每年度必须满足90学时要求,学时数不足的允许在各地申报截止日前补学
)。
一、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参加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每个合格科目可认定登记8个学时;参加省建设类考试,每个合格科目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二)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执(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或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学习的,可认定专业科目相应学时。
1.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执(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完成相应学时的继续教育,每年度最多认定登记36个学时;
2.参加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类高研班,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认定登记36个、30个、24个学时;
二、行业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主要运用网络远程课堂、移动端微课件、专项知识考试等手段。
三、一般公需科目
一般公需科目学习内容、途径以及学时登记按照省、市人力社保厅有关规定执行。
加大山区26县量化赋分权重
根据省建设厅要求,
加大在山区26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
。
对列入山区26县的天台、仙居、三门的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助力工程师职务后,
工作年限满10—15周年的计2分,满15周年但未满21周年的计4分,工作年限满21周年以上的计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