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三原法院疫期微法庭审理千里合同纠纷
近日,三原县人民法庭嵯峨人民法庭通过微信“陕西微法庭”小程序,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成功审理了一起横跨湖北、上海千里之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张元(化名)系湖北省洪湖人在三原县做铝合金生意,被告(孟飞,化名)经常在原告出购买铝合金材料,2018年1月双方进行核算被告欠原告铝合金货款70000元,2018年12月原、被告对该年再次结算被告欠原告铝合金货款11000元,共计被告欠原告货款81000元,原告之后多次索要货款,被告因资金问题无奈于2019年4月向原告出具还款计划一份,但被告又未按照还款计划履行给付义务。原告见被告无履行诚意,就不断向被告催要货款,被告因生意出现问题无法偿还借款随即赴上海打工,原告无奈2020年2月21日诉讼来院,请求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货款81000元。
该案受理后,嵯峨法庭案件承办法官通过手机号码添加原、被告微信,在微信聊天中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证,确认被告身份信息。经了解被告因生意亏本,已赴上海打工,现因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期无法回陕应诉。而原告系湖北省洪湖居民,春节前已回老家,现湖北疫情严重实行封闭式管理亦无法来陕应诉。办案法官考虑防控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需要和落实法院要求简易案件快审快结要求,在征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通过“陕西法院微法庭”平台开庭审理此案。
在案件开庭前法官通过微信组织了庭前证据交换,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在网上庭审当中,原告在湖北、被告在上海同时通过短信验证码和人脸识别技术核对身份进入庭审现场。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通过手机视频的方式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表论和当事人意见的最后陈述。之后,书记员庭审笔录上传至平台,当事人通过手机远程签字确认,该案及时审结。
“陕西法院微庭审”是一款贯穿便利当事人、便利法官的微信小程序,在当下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法官与当事人通过微庭审进行调解、证据交换、文书送达等工作,真正实现了让当事人少跑了,让数据多跑路,实现了诉讼资源利用最大化。
作者:三原法院 张维
责编:陕西法制网 李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