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曝光台」这个“老赖”不支付生活辅助费,看到他的亲们请举报
案情介绍:被告陈花鹏与原告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长子于1993年出生已成年,次子于2008年出生。婚后,夫妻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生气争吵,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原告于2015年8月5日起诉至邓州市法院,要有解除婚姻关系。邓州市法院受理后于2015年11月2日作出(2015)邓法民初字第1856号民事调解书,协定被告陈花鹏限期支付原告生活辅助费。协议到期后,被告陈花鹏仍未履行偿还义务,依据申请人申请邓州法院于2015年11月27日立案执行,并向被执行人陈花鹏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决定书、传票,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陈花鹏长期躲避,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
执行案号:(2015)邓法执字第00665号
失信被执行人:陈花鹏
性别:男
年龄:45
立案时间:2015.11.27
身份证号码:4129301972****3017
执行法院:邓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书:(2015)邓法民初字第1856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邓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0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邓州市裴营乡辛家村陈家63号
举报电话:037762755296(张法官)